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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(jù)《安全生產(chǎn)法》、省政府第66號令的要求,在我校發(fā)生重、特大安全事故,由本校牽頭,與市教育局及有關部門配合,做好重、特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和善后工作。 一、組織機構: 成立福州高級中學安全領導機構。 組 長:蘇 蕓 副組長:盧榕飛 俞 勇 鄭 璋 綜治副校長:錢庭芳(倉前派出所所長) 綜治輔導員:林 堃(倉前派出所警官) 成 員:吳丹舟 黃 巍 王 偉 林金來 劉 燕 趙錦容 張 華 董兆樹 肖 鶯 趙時宜 陳秀玉 付進華 陳錦平 鄭振寧 劉 靖 歸口管理部門:學校安全工作辦公室(電話:83474443) 二、施救組織與事故處理。 啟動處置突發(fā)事件預案。領導機構成員到達事故現(xiàn)場組織、協(xié)調施救工作,采取有效措施,防止事故蔓延,把事故損失降到最低限度;組織有關部門做好事故現(xiàn)場保護、事故調查處理和善后工作。 福州高級中學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