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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年10月16日下午,福州高級中學召開第十屆教代會第四次專題會議。會議議程主要有審議并表決《福州高級中學章程》(修訂稿),校級領導干部民主評議。
為適應現(xiàn)代教育發(fā)展需要,保障學校依法自主管理,保障學生與教職工合法權益,全面提高辦學品質(zhì),努力促進學生、教師、學校的和諧發(fā)展和可持續(xù)發(fā)展,我校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》和其他有關法律、法規(guī),結合學校實際,歷時半年,多次征求各方意見,反復修改,擬定了《福州高級中學章程》(修訂稿)并提交教代會審議。
大會首先聽取了教務處主任林育老師(肖鶯代)關于《福州高級中學章程》的說明,而后教代會代表分組圍繞《福州高級中學章程》進行審議,并提出了一些富有建設性的意見及建議。最后,分組組長向教代會主席團匯報了各小組審議情況,全體教代會代表票表決通過了上述議案,并對校級領導干部進行了民主評議。